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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申請人)

澳門旅遊大學學生(非本地學生優先)

申請日期及如何申請

在填寫網上住宿申請表前,學生須仔細閱讀並清楚理解所有有關澳門旅遊大學學生宿舍的重要信息。


新生注意事項:

    學生須於繳付學費日起計5天內提交網上申請表格,並按時繳交宿費後方為確認,逾期的申請或繳費將被列入候補名單,屆時恕不保證宿位安排;

    可供新生選擇入住的房型主要為三人房及四人房。學生如有意申請其他房型,可於申請表內之備註欄註明,房型分派取決於空缺情況且非保證; 

    由於房間數目有限,每年將優先考慮首年入讀的本科生,因此不保證翌年必定能夠續住

    研究生申請將列入候補名單,並於8月上旬(第一學期入住)及12月下旬(第二學期入住)經電郵獲通知結果。    


續住注意事項:

    請於每年的續住申請期內遞交網上申請表,並密切留意    閣下的電郵收件匣,待收到宿舍管理小組發出的繳費單電郵,並按時繳交宿費後方為分配成功,額滿即止

    由於房間數目有限,每年將優先考慮首年入讀的本科生,因此不保證翌年必定能夠續住

本科生課程 / 研究生課程
第一學期/秋季學期第二學期/春季學期
3月-8月5日11月-12月15日
點擊此處進行申請

注:

  • 宿生每學期都需要重新申請宿舍。
  • 宿舍房間及室友按隨機方式分配。
  • 本校保留上述各項的最終決定權。
  • 不獲安排宿位的學生需自行安排校外住宿,澳門的房地產選擇非常多,建議有需要租房的同學在尋找合適的租住房時需要選擇合法的房地產中介人以及房地產代理公司,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同學可參閲澳門法務局有關本澳租務法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