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付学费
1. 于望厦校区启思楼缴费及查询柜台缴费
– 现金/信用咭/银联借记咭/本地公司支票/本票/ 政付通 (可选其中一种 支付工具)
于缴费期限内,学生可携同缴费单于办公时间内到澳门旅游学院望厦校区启思楼缴费及查询柜台以现金、信用咭 (VISA / MASTER / UNIONPAY)、银联借记咭、本地公司支票或本票或政付通缴费。本地公司支票或本票抬头请写「澳门旅游大学」。缴费成功后,学生将实时获发收据,该缴费单的状况亦实时更新为「已缴付」。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晚上七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注意:学生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支付工具于本大学启思楼缴费及查询柜台作支付 ,且不得进行分单交易。
2. 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或澳门大西洋银行柜台缴费
请携同有关缴费单于缴费期限内前往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或大西洋银行各分行缴费,缴费后,银行职员将退回缴费单第三部份作收据。
该缴费单的状况将于银行收妥费用翌日起计约三个工作天内更新为「已缴付」。
3. 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或澳门大西洋银行网上银行服务
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或大西洋银行之网上银行用户,可于缴费限期内透过其官网所提供之缴费服务进行缴费。缴费时,请选择「澳门旅游大学」,并输入缴费单编号。网上银行交易的费用(如有)由学生自行承担。网上付款受相关银行系统可用性限制。
该缴费单的状况将于银行收妥费用翌日起计约三个工作天内更新为「已缴付」。
4. 政付通网上缴费
新生缴付第一期学费
新生于网报系统内确认接受学额后,可于缴费限期内透过政付通网上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学生会收到系统自动发出的付款确认电邮(收据)。
在读学生
在读学生可于缴费限期内透过政付通网上平台进行缴费。学生可通过"学生信息电子服务"缴付费用,前往 Debit Note 页面,按 "Online Payment" 标示连结到政付通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学生会收到系统自动发出的付款确认电邮(收据)。


5. 汇款方式
内地学生或非本地学生可在海外或内地以汇款方式缴费,学生可将缴费单上的全数金额汇入澳门旅游大学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开立的帐户内,汇款的资料如下:
| 银行名称: |
中国银行澳门分行 |
| 银行地址: |
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中国银行大厦 |
| 收款人名称: |
澳门旅游大学 |
| 收款人地址: |
中国澳门望厦山 |
| 收款人帐号: |
180101207868872 |
银行国际代码
(SWIFT code):
|
BKCHMOMX |
注意事项:
- 在填写汇款申请书时,必须清楚填写收款人及汇款人的数据(如:名称、地址、银行国际代码、收款人帐号等),也必须在附言写上学生姓名、考生编号[新生]或学生编号[在读学生]、缴费单编号[在读学生]及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进行汇款的交易日期必须于缴费限期内,且必须指示银行该汇款衍生之费用全数由学生承担及银行最终汇入本大学帐户的金额必须等同缴费单上的金额,否则学生须于抵澳后缴清差额方可进行注册选科手续(学生帐户内仍会显示一笔尚未缴付的费用资料)。
- [新生] 汇出款项后,学生应实时把汇款申请书之扫描本上载到网报系统以作确认。本大学收妥学费及汇款申请书之扫描本后五个工作天内将更新相关缴费单的缴费状况。
- [在读学生] 汇出款项后,学生应实时把汇款申请书之扫描本上载到以下位置以作确认。本大学收妥学费及汇款申请书之扫描本后五个工作天内将更新相关缴费单的缴费状况。

- 切勿直接把学费以现金存入或转帐至任何中国银行 (澳门分行) 之澳门旅游大学帐户。
6. 延迟缴费
学费延误缴交需支付手续费:学士学位课程 - 澳门元250元;学士后文凭、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课程 - 澳门元300元 (适用于在读学生)
学生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澳门旅游大学望厦校区启思楼缴费及查询柜台缴付(详见第1点),或透过网上缴费系统缴付(详见第4点)。缴费成功后,该缴费单的状况亦实时更新为「已缴付」。
7. 退款政策
除列明情况外,所有缴交的费用在任何情况均不获退回。 缴付第一期学费的新生请详阅录取通知书。
8. 查询缴费方式
可电邮student-fees@utm.edu.mo,或致电卢小姐(8598 1268) ,张小姐(8598 3096) ,罗小姐(8598 3167)。